耍龙灯是中国源于古代龙崇拜的民间舞蹈,龙被视为吉祥化身,寄托风调雨顺的愿望。汉代已有记载,唐宋时盛行。表演以单龙或双龙戏珠为主,龙身节数为单数,分龙灯与布龙。各地风格或重技巧或显气势,从新春到元宵,舞龙队走村串巷,场面欢腾热闹。
耍龙灯,亦称“舞龙”或“龙灯舞”,是我国广泛流行且极具生命力的传统民间舞蹈形式,尤其在春节期间于广大城镇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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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的起源,源于古代人民为寄托美好愿望而创造的神圣形象。龙常与凤、麒麟、龟并称“四灵”。其造型优美,色彩绚丽,线条刚柔并济,在历史长河中始终闪耀着独特的艺术光芒。这一形象的传承极为久远:商殷时期的铜器与骨刻上已出现龙形图案;至周代,铜器龙纹更趋完整。而耍龙灯活动,在汉代民间已相当普及。到了唐宋时期的“社火”、“舞队”表演中,耍龙灯更是常见的保留节目。宋代吴自牧在《梦梁录》中记载:南宋行都临安(今杭州)“元宵之夜……草缚成龙,用青幕遮草上,密置灯烛万盏,望之蜿蜒如双龙之状。”其景象蔚为壮观。
古人热衷舞龙,源于传统观念中“龙”是吉祥的化身,代表着人们对风调雨顺、五谷丰登的朴素祈愿。因此,以舞龙方式祈求神龙保佑便顺理成章。人们舞动由竹、铁扎架,外覆绸布制成的彩龙,既为娱乐,亦为抒发欢庆之情。经过历代民间艺人的不断加工创造,耍龙灯已发展成为形式完美、技巧高超、富有浪漫色彩的民间舞蹈艺术,深受民众喜爱。
耍龙灯的表演主要有“单龙戏珠”与“双龙戏珠”两种形式。龙身由多“节”构成,节间距离约五尺,一节称为一“档”。值得注意的是,龙身的节数通常为单数,如常见的九节、十一节和十三节。龙头部分重量不轻,常达三十余斤。此外,龙珠内点燃蜡烛的称为“龙灯”,不点蜡烛的则称“布龙”。
在耍法上,各地风格迥异,各具特色。例如,耍九节龙侧重花样技巧,常见动作包括“蛟龙漫游”、“龙头钻裆子”(亦称穿花)、“头尾齐钻”、“龙摆尾”和“蛇退皮”等。表演这些花样时,舞者需以灵巧碎步跑动。而耍十一节、十三节等长龙,则着重展现蛟龙的磅礴气势,表现巨龙追逐红色宝珠时飞腾跳跃的雄姿:时而高耸入云,时而低潜如海,蜿蜒腾挪,精彩绝伦。
在乡村地区,耍龙灯还有一项延续至今的传统:不仅在本村表演,还会前往外村、乡镇乃至城市的宽阔街头、广场进行“赛演”。每年从春节到元宵节期间,在锣鼓与鞭炮声中,各支民间舞龙队竞相献技,热闹非凡,常吸引万人空巷围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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