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greSQL触发器函数必须声明 `RETURNS TRIGGER`,并且老老实实返回 `NEW`、`OLD` 或 `NULL`,否则数据库会直接甩你一脸 `function must return type trigger`。这还没完——你得用 `TG_OP` 判断当前是插入、更新还是删除,才能安全地访问 `NEW` 或 `OLD`,不然运行时报错说“record 'old' has no field xxx”时别喊冤。校验逻辑最好封装成独立的 `FUNCTION`,由触发器函数调用,别把副作用和性能陷阱带到触发器里。

PostgreSQL 16 里的存储过程(`PROCEDURE`)确实适合封装带事务控制的批量操作,但它不是万能药——干不了校验或计算这些活儿。如果你图省事,直接把函数逻辑改个名当作触发器注册,那 `function must return type trigger` 的报错立刻教你做人。
为什么 CALL my_procedure() 会失败:返回类型和调用方式不匹配
存储过程和函数,本来就是两套东西,别指望换个别名就能混用:
- `PROCEDURE` 只能用 `CALL` 调用,你不能把它塞进 `SELECT` 或 `WHERE` 子句里
- `FUNCTION` 必须有返回类型,用 `SELECT` 调用;所谓返回 `VOID` 的函数本质上还是个函数,只是语义上“不返回有效数据”
- 触发器函数必须声明 `RETURNS TRIGGER`,末尾写 `RETURN NEW` 或 `RETURN NULL`。哪怕业务逻辑一模一样,你也别拿 `CREATE OR REPLACE PROCEDURE` 去注册触发器——PostgreSQL 不认
TG_OP 判断不到位导致 record "old" has no field "xxx"
这个错误不是语法层面的,是运行时的坑:你代码里写了 `OLD.status`,但当前事件是 `INSERT`,`OLD` 根本就不存在。PostgreSQL 不会好心给你兜底,它要求你显式判断事件类型:
- `INSERT`:只能用 `NEW`,`OLD` 是 `NULL`
- `DELETE`:只能用 `OLD`,`NEW` 是 `NULL`
- `UPDATE`:两者都能用,但字段可能没变(比如只动了 `updated_at`)
- 安全写法是 `IF TG_OP = 'UPDATE' THEN ... END IF;` 把对 `OLD` 的访问包起来。别偷懒用 `COALESCE(NEW.status, OLD.status)`,除非你确定逻辑上没问题
在触发器里调用校验逻辑,怎么避免事务陷阱
触发器天然跑在原始 DML 的同一个事务里,这是优势,也是容易翻车的地方:
- 校验失败抛异常 → 整个 `INSERT/UPDATE` 回滚,这正是你想要的
- 但如果你在触发器里写了个 HTTP 请求、写外部日志表、或者调用 `COPY` 导出文件,这些副作用也会跟着回滚——而这通常不是你期望的
- 真正该放进触发器的,只有快、轻量、无副作用的校验:时间重叠检查、状态机流转、字段依赖验证
- 把这些校验抽成独立的 `FUNCTION`(返回 `BOOLEAN` 或直接用 `RAISE EXCEPTION`),再由触发器函数用 `PERFORM` 调用
- 触发器函数里千万别写 `COMMIT` 或 `ROLLBACK`——PostgreSQL 会直接报 `cannot commit while a cursor is open`
最容易被忽略的是:触发器每一行都会执行一次。如果校验函数内部用了游标或临时表,性能会随着行数增加线性下滑。而存储过程里的事务控制语句(`BEGIN/COMMIT`)只对自己生效,不影响外层调用者的事务边界——这点区别,踩过坑的人自然懂。